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制度

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22-04-14

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

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章程》《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经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  经费来源

 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应来自多个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一) 政府资助: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资金支持;

(二) 社会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捐赠;

(三) 项目合作:通过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筹集经费;

(四) 其他合法收入:如标准出版培训、咨询等收入中可用于支持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部分,可根据市场定价或按合同约定定价。

第四条  经费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筹集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仅用于与 团体标准制定、修订 、推广等相关的工作;

(二)节约高效: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 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透明: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绩效评估:对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确保资金投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和技术进步。

第五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二)标准立项及报批的审查、论证和评估;

(三)国内外先进标准的购置、 翻译和跟踪采用;

(四)团体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

(五)团体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复制;

(六)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书等文书制作;

(七)团体标准审批 、发布和公告;

(八)团体标准的宣传、推广、外文版翻译和出版印刷;

(九)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人员的报酬。

第六条  经费开支项目

具体开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料费:购置 、翻译 、复印等与团体标准制修订相关的书刊 、资料等费用;

(二)差旅费:制修订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三)会议费:召开论证 、研讨 、协调会议所需的场地租金 、文件印刷费等;

(四)劳务费:支付给参与标准起草 、审核 、翻译等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五)专家咨询费:支付给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六)公告费、出版印刷费:标准审批完成后进行公告备案及出版印刷的费用;

(七)宣传推广费:为推动标准实施而进行的宣传推广费用;

(八)其他费用:与团体标准制修订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  经费管理与监督

(一)预算管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立项时, 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情况,作为标准立项的重要评审依;

(二)报销审批:经费报销需经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三)监督检查:定期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责任追究: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团体内部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由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